最高检、水利部发布推进黄河大保护典型案例 四川阿坝一案例入选
封面新闻记者 代睿
4月25日,检察机关服务保障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研讨会在陕西省榆林市举行。会上,最高人民检察院和水利部联合发布检察监督与水行政执法协同推进黄河大保护典型案例,展现检察机关与水利部门协同推进黄河大保护的成效。
封面新闻记者注意到,四川省阿坝县人民检察院督促保护黄河湿地地下水资源行政公益诉讼案入选了这一批典型案例。案例显示,阿坝县某工业园区6家企业未经许可违规开采地下水,导致湿地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地下水位下降。阿坝县检察院发出检察建议后,水务部门依法封填违规水井并处以罚款,责令案涉企业开展湿地生态补水与修复工作。
四川省阿坝县是黄河上游重要的水源涵养地和水源补给区,有多美林卡等三个湿地自然保护区。2021年至2024年期间,阿坝县某工业园区6家企业为满足工业用水需求,在多美林卡湿地公园保护区旁未经许可擅自打井18口,违规开采地下水用于商业运营,导致湿地冬季核心区地下水位下降1.8米,湿地萎缩面积达30余亩,黄河支流径流量减少并引发局部草场退化,直接影响部分珍稀高原水生动植物生长环境。
2024年11月,“益心为公”志愿者及牧民先后向四川省阿坝县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阿坝县检察院)举报上述问题。2025年1月8日,阿坝县检察院开展初步调查后以行政公益诉讼立案。该院成立专案组,联合水务、生态环境、林草等相关部门召开联席会,开展实地调查取证工作,通过卫星遥感、地下水动态监测、地质雷达探测等方式,查明阿坝县某工业园区6家企业偷采地下水,威胁多美林卡湿地水源涵养功能。
经调查后,阿坝县检察院向阿坝县科学技术和农业畜牧水务局(以下简称县科农畜水局)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职,查处违法行为。县科农畜水局收到检察建议后,高度重视,立即封填违规水井,依法向案涉6家企业作出罚款30万元,并会同相关部门核算应补缴的水资源费,责令其制定湿地生态补水与修复专项方案,推动建设雨水收集系统替代地下水开采,并要求种植树苗30亩,4月上旬已开始种植。
在该案基础上,阿坝县检察院与水务部门牵头,与生态环境、林草等四部门共同制定《关于阿坝县地下水开采禁令+替代工程+生态补偿的实施方案》,建议通过“替代修复+生态补偿”责任承担方式,要求开采使用地下水的企业以“每抽取1吨地下水,修复10平方米湿地”为标准履行生态环境服务功能的修复义务,并利用雨水收集替代地下水,实现经济发展与生态保护平衡。
阿坝县检察院联合水务等相关部门向县委汇报,推动开展黄河上游湿地保护拯救行动,封填全县范围内所有违规水井,回补地下水80万立方米,重建湿地生态缓冲带。
最高检有关负责人介绍,检察机关坚持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把大保护作为关键任务,强化问题导向,充分发挥刑事、公益诉讼等检察职能作用,服务打好黄河生态保护治理攻坚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