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新法治报】王某骑行后下河游泳溺水身亡,家属以北京市城市河湖管理处未履行安全保障义务为由诉至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海淀法院”)。近日,海淀法院判决,王某溺亡与河湖管理处无直接因果关系,河湖管理处尽到了安全保障义务,因此驳回王某家属的全部诉讼请求。 王某家属诉称,作为事发河段的管理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