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案情原告李某系某村村民,案外人王某系某单位职工。2006年11月,李某和王某签订《宅基地转让合同书》一份,约定李某将宅基地(继承取得)一处作价3.2万元转让给王某,王某依约支付3.2万元并在该宅基地上重新建设了房屋。2017年10月,因该村纳入拆迁棚户区改造范围,李某遂起诉案外人王某,法院依法确
“拿到了土地和房产手续,我可以放心扩大经营了!”3月12日,河南省栾川县检察院检察官来到某民营诊所对一起行政检察监督案件进行回访时,诊所负责人尚某高兴地拿出一摞“红本”进行展示,并向检察官详细介绍诊所的经营状况。2019年初,开诊所多年的尚某准备扩大经营。当年2月1日,他以585万余元竞得一处法拍土